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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

窗口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

      户口准迁证。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

三、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条件:经市(区)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批准调入来我市工作的人员

2、申报材料:1)行政介绍信或工作调动函(令);(2)接收单位证明;(3)原户籍证明(含随迁人员);(4)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二)军队干部家属、子女随军户口迁移:

1、条件:驻绵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文

2、申报材料:1)师以上政治部门随军批文;(2)原户籍证明;(3)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三)招工、招干、聘用人员户口迁移:

1、条件:经市、区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委等部门批准来我市工作的人员

2、申报材料:(1市、区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委等部门招聘通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意迁入证明);(2)原户籍证明;(3)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四)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1、条件:(1)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2)租住绵阳城区解困房的,要出示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房屋使用证;(3)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集资建房的,要出具集资建房合同和发票

2、申报材料:1)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2)租赁房屋使用证;(3)集资建房合同和发票;(4)原户籍证明;(5)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呈报表

(五)投资办企业户口迁移

1、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

2、申报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4)原户籍证明;(5)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六)人才引进户口迁移

1、条件:(1)市政府批准引进人才证明或资历、学历、技术职称等证明;(2)市政府批文或有关部门材料

2、申报材料:1)市政府批准引进人才证明或资历、学历、技术职称等证明;(2)市政府批文或有关部门材料;(3)接收单位证明;(4)原户籍证明;(5)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七)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条件:有合法固定住房

2、申报材料:1)投靠人户籍证明和申请;(2)被投靠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3)投靠人原户籍证明;(4)属18周岁以上的在校生,需出具在校证明;(5)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八)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1、条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父母

2、申报材料:1)亲属关系证明;(2)被投靠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3)投靠人原户籍证明;(4)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九)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1、条件:夫妻一方在绵阳的房产证明

2、申报材料:1)结婚证;(2)被投靠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3)投靠人原户籍证明;(4)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十)无户口人员(指有效证件或信息或信息遗失)恢复户口

1、条件:持有派出所户口丢失证明。

2、申报材料:1)所在辖区基层组织证明材料;(2)派出所调查、审核材料;(3)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十一)收养抱养入员户口迁移

1、条件: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公正书》。

2、申报材料:1)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公正书》;(2)收养人无子女证明、户口簿;(3)被收养人户籍证明;(3)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十二)农村婚迁户口迁移

1、条件:民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

2、申报材料:1)民政部门签发的《结婚证》;(2)乡(镇)以上政府的迁入协议或同意迁入证明;(3)夫妻双方户籍证明;(4)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

四、办理程序:

1、派出所受理;2、公安办证窗口审核申报材料3、登记发证。

五、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川价字非(1994230号文件;

                        每证4.00

七、咨询服务:

    窗口咨询电话:2319873

 

涪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定依据

《四川省旅馆业管理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凡拟在涪城区内开办旅馆业的人员

办理程序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涪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特种行业办公室审批;

3、涪城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证。

申报材料

在公安派出所填写审批表并签字盖章(30个床位以上的申请公安消防部门签发消防验收合格证)。

办结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10   公厅治发(2001239

咨询服务

窗口咨询电话:2319873

 

    

 

涪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事指南

一、       项目名称: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

二、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颁布)

三、       申请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       办理程序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

五、       申报材料

持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六、       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七、       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元,居发改价(20032322

八、       咨询服务

窗口咨询电话:2319873

 

 

涪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

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办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许可证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凡从事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企业或从事爆破作业的公司、单位或个人。

办理程序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涪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审批;

3、涪城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证。

申报材料

1、《爆炸物品购买证》:由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四员证》,并填写“购买爆炸物品审批表”向公安分局申请办理。需跨县运输的同时申办《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2、跨县运输烟花爆竹的由收货单位持订货合同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向公安分局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

3、《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由使用单位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实地选点审核,对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炸物品存放点、使用地点发给此证。

办结时限: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咨询服务

窗口咨询电话:231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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